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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推進本市“十四五”期間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及床位建設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民政局2022年11月17日(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推進本市“十四五”期間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及床位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保障殘疾人基本養護需求,提升本市殘疾人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上海市殘疾人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上海市民政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要求,現就推進本市“十四五”期間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及床位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著眼于推動構建殘疾人專業照護服務體系,聚焦“困難重度殘疾人”這一特別需要扶助的群體,充分發揮政府“;、兜底線”職能,突出“精準、合理、規范”,通過市、區和部門協同,落實“十四五”規劃明確的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床位建設任務,努力實現對殘疾人扶助更加精準專業,養護機構布局更加合理均衡,機構運營管理更加科學規范。
    二、主要目標到“十四五”末,本市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及床位建設要實現以下目標:
    (一)全市新增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床位不少于2000張;
    (二)各區至少獨立設置一處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根據本區困難重度殘疾人數量完成相應養護床位數,分別為:浦東新區完成不少于400張床位;普陀、閔行、寶山、金山、青浦、奉賢、崇明等7個區各完成不少于150張床位;黃浦、徐匯、長寧、靜安、虹口、楊浦、嘉定、松江等8個區各完成不少于100張床位。(詳見附件)
    (三)各區探索在現有養老機構內設置“老養殘照護單元”。試點開展老年人無能力照護其重度殘疾子女的“老養殘”困難家庭共同入住養老機構。
    本意見所稱的困難重度殘疾人,是指本市戶籍18周歲以上不滿60周歲,納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覆蓋范疇,且殘疾等級被評為一級、二級的殘疾人或者三級智力殘疾人。
    三、工作任務(一)加快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和床位建設市、區共同發力。按照《上海市殘疾人事業“十四五”規劃任務分工》(滬殘工委〔2021〕2號)明確的任務分工,由市、區兩級發改、民政、殘聯、財政、規劃、住建等部門共同抓好落實。
    市級層面,推進現有第一、第二、第三民政精神衛生中心提質增能,加快市第五社會福利院建設,重點解決困難重度殘疾人中的精神障礙殘疾人照護需求。區級層面,各區可結合實際選擇建設路徑,由區級財力借鑒養老機構建設或改造的投入標準,并綜合考慮殘疾人養護的特殊性和對殘疾人的特別關心、特別關愛,投入標準上浮20%。
    1.規劃新建。區人民政府可規劃新建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由區級建設財力投入。
    2.存量資源利用。區人民政府可利用區內廠房、辦公樓等閑置存量資源改造為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由區級財力進行投入。
    3.利用現有入住率較低的養老機構改造。區人民政府可將現有部分入住率較低的養老機構,改造為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由區級財力進行投入。
    利用養老機構改造的,改造前要對該機構內的服務對象給予妥善安置。改造后,各區應對減少的養老床位數予以補足。
    各區也可因地制宜,圍繞目標要求和建設任務指標,創新建設路徑。
    (二)積極緩解“老養殘”突出難題“老養殘”困難家庭,是指由本市戶籍老年人和需要其照護但已無能力照護的重度殘疾人子女組成的,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收入水平的家庭。
    各區在完成新增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床位建設任務的基礎上,應綜合評估本區域內“老養殘”困難家庭的底數和對養護服務的實際需求,在1—2家公辦(含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內試點設置“老養殘照護單元”。
    “老養殘照護單元”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老養殘照護單元”與機構其他養老床位有區域或樓層的物理間隔;2.“老養殘照護單元”內殘疾人養護床位不少于5張!袄橡B殘照護單元”由區級財力給予一次性改造補助12萬元,每張殘疾人養護床位一次性補貼2.4萬元。
    四、保障措施(一)強化主體責任區人民政府是本區殘疾人照護服務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十四五”期間,各區要聚焦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和床位建設目標,明確工作方案、計劃和時間表,強化職責,加快推進,確保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任務。
    (二)加強運營扶持市民政局要會同市發改委、市殘聯、市財政局等部門,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物價指數、殘疾人補貼收入和支出情況等,研究制定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運營補貼辦法,建立全市統一的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運營評估機制,健全機構運營狀況與運營補貼相掛鉤的機制,促進服務質量不斷提升。
    (三)規范服務監管市民政局要會同市殘聯研究制定殘疾人養護機構建設和照護服務的工作指引,對無障礙設施、康復設施的配備、日常生活照料行為等做出規范;根據民政部等4部委《殘疾人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民發〔2018〕31號),制定本市實施細則,規范困難重度殘疾人養護機構登記、運營、管理等。
    各級政府部門要充分履行監管職責,不斷提高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和效率。
    本實施意見自2022年12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附件:“十四五”期間各區殘疾人養護床位建設分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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