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民政局,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市民政局財務服務中心: 為落實《上海市民政局等九部門關于印發〈上海市扶持養老機構紓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滬民規〔2022〕6號)要求,進一步緩解本市養老服務機構融資難問題,現將《關于開展“養老服務批次貸”擔保業務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4日(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開展“養老服務批次貸”擔保業務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緩解本市養老服務機構融資難問題,市融資擔保中心與市民政局合作推出“養老服務批次貸”擔保業務。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就市民政局開展“養老服務批次貸”擔保業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關于“養老服務批次貸”擔保業務 “養老服務批次貸”是市融資擔保中心與市民政局面向養老服務領域融資需求合作推出的擔保業務,通過搭建“政府+擔保+銀行”政策性融資服務聯動平臺,旨在為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服務機構提供紓困幫扶,幫助其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實現其健康持續發展。具體擔保業務為:由合作銀行在協議約定范圍內,對融資需求名單內的機構單戶授信額度在1000萬元(含)以下貸款申請自行審批、放款,市融資擔保中心采用事后備案方式提供擔保,并對不超過代償上限部分承擔保證責任。 二、關于實施主體 市民政局負責提供具有融資需求的機構名單,具體名單產生、與市融資擔保中心及相關單位簽署合作協議等工作可委托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開展。市民政局財務服務中心協助開展相關財務管理方面的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融資需求名單的初審和動態管理,做好相關宣傳發動和服務指導。 三、關于工作流程 1.需求排摸。區民政局對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的機構進行融資需求排摸,具體機構包括: 一是在本市依法登記備案的養老機構、長者照護之家及其第三方運營機構;二是在本市依法登記,納入本市民政部門備案或管理,經營(業務)主要為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機構。 2.各區篩查。區民政局對具有融資需求的機構進行初步篩查,并將符合條件的機構材料提交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區民政局主要對機構登記情況、經營(業務)范圍以及符合養老服務行業管理相關規定等事項進行核實,對一年內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納入融資擔保范圍,具體包括: 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日常監測為“較差”等次;機構在衛生防疫、消防、食品、藥品等領域發生相關部門認定為安全責任事故的情形;機構存在嚴重失信行為,養老服務機構信用評價等級被評為“D”級或被相關部門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機構在審計、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違規使用財政性資金(含福利彩票公益金)或其他重大財務問題的情形;機構存在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等問題被依法予以處理。 3.融資需求名單確定。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會同市民政局財務服務中心等有關單位確定,對各區篩查后提交的名單進行審核,形成融資需求名單,經市民政局同意后提供給市融資擔保中心、合作銀行。 4.貸款發放和擔保。對融資需求名單內的機構,合作銀行在協議約定范圍內的貸款申請進行自主審批、放款,市融資擔保中心采用事后備案方式提供擔保。 四、關于相關事項 1.“養老服務批次貸”擔保業務是本市養老服務領域的創新舉措,對助力養老服務健康持續發展有重要意義,各區民政局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 2.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與市融資擔保中心簽訂“養老服務批次貸”擔保業務的戰略合作協議,并與市融資擔保中心、合作銀行簽署三方協議,明確授信額度、貸款利率、擔保比例等具體事項。 3.市養老服務發展中心與市融資擔保中心、合作銀行加強信息共享,提高服務便利化水平。 免責聲明:素材源于上海市民政局,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此僅供各位學習參考,如有侵犯版權請告知,我們將及時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