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建居住小區每百戶至少20㎡居家養老服務設施 信息來源:樂無憂智慧養老 / 發布時間:2016-12-10 江西省12月6日印發了《江西省新建住宅小區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和社區管理服務設施建設、移交與管理辦法》,確保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和社區管理服務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優質方便的服務。 辦法中明確: 新建居住小區新建住宅和老城區連片改造居民區、棚戶區項目應分別按照每百戶不少于20㎡和15㎡建筑面積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且單處用房面積不得少于150㎡;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服務半徑應小于500米; 此外,不得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和社區管理服務用房計入公攤用的公共建筑面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