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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新政出臺

    信息來源:樂無憂智慧養老 / 發布時間:2013-07-02

    近日,《合肥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市政府法制辦依法登記正式發布實施。整個《辦法》亮點紛呈,創新舉措不斷,在對全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目標作了明確的規定后,將社會養老服務扶持政策進一步提標擴面。

     

    《辦法》指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市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要堅持以人為本的方針,以推動社會辦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發展為重點,積極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進一步改善合肥養老服務設施條件;建立完善困難老年群體養老服務津補貼制度,切實保障困難老年群體基本養老服務需求;推進完善全市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提升養老機構服務保障水平。全面推進與合肥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的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

     

    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目標明確

     

    《辦法》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全市養老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張以上。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80%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和高齡津貼制度健全完善。全市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全面建立完善。

     

    提升社會辦養老機構補助水平

     

    關于社會辦養老機構建設,《辦法》要求到2015年底,城市養老機構中,社會辦養老機構床位數所占比重達到60%以上。同時,進一步提高對社會辦養老機構的補助標準,將日常運營補貼從每張床位每年1200元提升至2400元,其中,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給予每張床位每年3600-7200元運營補貼。將實行貸款貼息補助政策,對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用于養老機構建設的,市級按照同期三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貸款貼息補助。政府向社會辦養老機構購買農村五保對象、城市“三無”對象、城鄉低收入老人養老服務的,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

     

    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扶持力度大

     

    《辦法》提出,到2015年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全市城市社區和半數農村社區。對于符合條件的標準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繼續實施資金扶持政策,給予2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同時,每年給予3萬元日常運營補貼。對于納入農村幸福院建設計劃的,將按照省補農村幸福院補助標準執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向社會組織購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辦法》也規定將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助。

     

     

    低收入老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向縣域延伸<

     

    在繼續實施市區低收入老年人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基礎上,《辦法》將該項惠民工程向縣域延伸,縣()城關鎮70周歲以上低保、空巢(無子女)老年人和9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補助。繼續實施高齡津貼制度。

     

    全面完善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

     

    《辦法》指出,進一步建立完善全市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制度,實現轄區內公辦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全覆蓋,積極鼓勵社會辦養老機構參保。保費、賠付標準按照省招標結果執行。

     

    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評估制度

     

    《辦法》提出,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社會組織或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各項評估工作。2015年,在實施民辦養老機構等級評估、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評估的基礎上,將把公辦養老機構評估納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評估體系,對公辦養老服務機構、服務對象、服務項目、服務過程、服務結果進行全方位評估,掌握養老服務開展情況,及時完善養老服務政策。